主题: 2014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【征文】比赛活动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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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4/7/10 17:28:53
  • 来自:云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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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怎样来歌颂石林呢?它是祖国的胜迹,大自然的杰作,宇宙的奇观。它能使画家搁笔,歌唱家沉默,诗人徒唤奈何。但是,我却仍然是非歌颂它不可。在没有看到它以前,我已经默默地歌颂了它许多年。现在终于看到了它,难道还能沉默无言吗?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季羡林《石林颂》

山石冠天下,风情醉国人。石林风光如诗如画、民族文化绚丽多彩,勤劳质朴的石林人民在这片红土高原上励精图治、自强不息,书写着历史的崭新篇章。在石林县着力打造“世界喀斯特的精华”、“中国阿诗玛的故乡”、“东方狂欢之都”、“浪漫爱情圣地”四张名片的今天,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石林美的感受,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石林故事。“独乐乐不如众乐乐”,将你的美好感受、将你的石林故事让更多的人来分享、来感受,不失为一大快事。为此,特面向全国开展征文比赛活动。

一、组织单位

(一)主办单位: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

(二)协办单位:石林县外宣办、石林县文联

二、活动主题

寻找身边的阿诗玛·发现彝乡之美·我与石林的故事

三、活动时间

2014年7月至10月

四、参赛办法

参赛人员围绕“寻找身边的阿诗玛·发现彝乡之美·我与石林的故事”为主题,撰写一篇文章,并通过邮件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:slxwxcb@126.com

五、参赛要求

(一)参赛作品必须紧扣“寻找身边的阿诗玛·发现彝乡之美·我与石林的故事”主题,用文字反映主题。

(二)参赛者必须实名投稿,提交作品时,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姓名、电子邮箱、电话号码,以便联络。活动组委会将严格保管参赛者所有个人信息。

(三)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,活动主办和协办方均有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编辑、发布的权利。

(四)参赛作品要求

1.参赛文章必须主题鲜明,不必面面俱到,字数在1500字以内。

2.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。

3.剽窃他人文章者不予参评。

(五)参赛者必须同意以下条款

1.参赛作品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。如上传作品与主题不符或者违法国家法律,承办方有权删除,并取消参赛资格。

2.参赛作品一旦发生第三方纠纷,取消参赛资格;如获奖的将被追回证书及奖金。一切责任与主办方无关。

3.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公共宣传、出版等非经营性用途,无需向获奖人支付任何费用。

4.比赛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(六)比赛日程

1.投稿时间:2014年7月10日—9月30日。

2.作品评选:2014年10月1日—10月20日。

3.获奖作品公告及总结表彰:2014年11月。

六、作品展出与评选办法

为保证本次征文比赛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有关评选程序分三步:

(一)作品征集及选送:由活动主办方面向全国征集文学作品;再从征集的所有参赛作品中初评出50篇优秀作品,集中在中国石林网、石林党务政务微博、微信(昆明石林发布)展示。

(二)复选、网络评选:初评选出的50篇优秀作品,大赛组委会组织复评,根据作品质量,再选出前40强作品,进入最终专家现场评选。评选进程和每阶段入围作品,由中国石林网、石林党务政务微博、微信(昆明石林发布)全程发布。

(三)专家评选:10月20日前,前40强作品最终经评委组专业评审后,评出作品获奖级别。评委组成员由主办方相关领导、专家(全国作家协会成员)组成。

七、奖项设置及工作经费

一等奖(1名):奖励 2000元现金和证书。

二等奖(3名):各奖励1000元现金和证书。

三等奖(6名):各奖励500元现金和证书。

优秀奖(30名):各奖励100元现金和证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石林彝族自治县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7月10日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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