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县运动会篮球比赛竞赛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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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4/10/15 20:1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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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
1.比赛时间:另行通知。

2.比赛地点:县民族体育场、县实验学校。

二、参加单位

按《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县运动会总规程》执行。

三、比赛项目

1.县直组男子篮球;

2.乡镇(街道)组男子篮球;

3.企业组男子篮球;

4.女子篮球(不分组别)。

四、参加办法

1.男子篮球比赛按县直组、乡镇(街道)组、企业组三个组别分别进行。每个代表团限报1支男子篮球队和1支女子篮球队。每支参赛队限报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运动员10人。

2.每名队员须备有深、浅颜色比赛服各一套(上、下颜色一致)。每场比赛时全队服装款式、颜色必须一致。上衣前后要印有明显的号码(4-15号),后背号码尺寸不得小于20厘米(高)×15厘米(宽)。

3.运动员资格:(1)县直组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为本代表团内的部门(单位)的在职在编人员。(2)乡镇(街道)组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为本乡镇(街道)在职在编人员或具有本辖区正式户口的公民(县直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)。(3)企业组男子篮球队参赛运动员可以外请。(4)每位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队参加比赛。

五、竞赛办法

1.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;

2.比赛按组别进行。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,采取分小组单循环预赛、交叉决赛或单循环决赛。

3.比赛项目报名少于3队时,取消该项比赛。

六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
1.县直组男子篮球比赛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。

2.乡镇(街道)组、企业组男子篮球比赛分别录取前4名并给予奖励。

3.女子篮球比赛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。

4.若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或与录取名次相等时,减一录取。

七、裁判

正、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竞赛活动部选派。

八、仲裁

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九、报项、报名和报到

1.报项、报名按《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县运动会总规程》执行。

2.按比赛秩序册规定的时间到比赛地点报到。

    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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